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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桃政办发〔2018〕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桃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2018年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桃江县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2019年全面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稻、油菜籽传统产业为重点,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精细农业,建立优质农产品供应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方式做好“两区”划定工作。在桃花江镇先开展“两区”划定试点,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结合试点乡镇的经验,2018年12月份在全县全面铺开“两区”划定工作。

2. 划优保优、突出重点。“两区”划定优先在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和具有水稻、油菜籽种植传统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入“两区”。

3.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鼓励农民发展水稻、油菜籽生产。

4. 逐级分解、科学划定。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采取因素分配法将“两区”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并按照“两区”划定标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三)目标任务

到2019年6月底前完成39.53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16.73万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一)科学确定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区连片面积不低于200亩,丘陵区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湿、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水稻和油菜籽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耕地不得划入。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应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

(二)统筹谋划划定工作。“两区”划定工作以乡镇为基础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规划情况,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

(三)摸清划定区域情况。“两区”划定采取内业、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在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划定工作。首先,搜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图件、影像等数据资料,结合国土资源部门最新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成果,参照有明显标识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划定的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其次,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片块、地块的情况,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最后,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图斑和数据,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

(四)形成全面划定成果。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有关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乡镇每季度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送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黄劲任组长,副县长罗歆辉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国家统计局桃江调查队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桃江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局,由范尚华兼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县农业局:牵头并负责组织开展“两区”划定工作,每月向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制订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会同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招标第三方技术单位,为“两区”划定提供技术支撑。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

县发改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调。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最新核定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配合技术单位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全县“两区”一张图,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两区”划定工作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多规合一”相关规划,配合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县“十三五”期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提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等。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等。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地名数据库等。

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相关数据,确保“两区”划定与生态红线不相冲突。

国家统计局桃江调查队:负责提供和上报相关数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本行政区域内“两区”划定工作,摸清划定区域基本情况,实地勘测、建立图斑和数据库。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组的作用,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促进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三)完善监督考核。建立“两区”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问责机制,逐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对“两区”划定、建设、管护等关健环节的考核,将“两区”划定工作责任层层压实。

附件

桃江县“两区”划定分乡镇任务表(单位:亩)